中國化工鋼襯塑儲罐,聚乙烯儲罐網歡迎您
南通兩化工企業污染環境案被檢方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2016年03月03日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崔佳明
2日,泰州市檢察院對外通報,泰州檢察就南通豐越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南通恒銘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向泰州市中級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據泰州市檢察院通報:2014年7月,泰州市姜堰區檢察院在履行批準逮捕職責中發現,2013年,南通豐越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越公司)因其存儲罐容量有限,在生產經營中產生的酸液無處存放,遂以用象征性價格“出售”同時以遠超售價進行補貼的方式,提供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資質和處置能力的南通恒銘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銘公司)。2013年下半年,恒銘公司共從豐越公司運走酸液2800余噸。為處置掉上述廢酸,恒銘公司同樣以用象征性價格“出售”同時以遠超售價進行補貼的方式,提供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資質和處置能力的“買受人”,而“買受人”從恒銘公司租用的碼頭運走酸液2400余噸,并將其中2300余噸非法排入河道中。豐越公司、恒銘公司及相關人員因污染環境罪被姜堰區法院一審判決承擔刑事責任,但環境損害尚未修復。經江蘇省環境保護廳認定,豐越公司副產酸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屬于被拋棄的廢棄物質,屬于危險廢物。經江蘇省環境科學研究院評估,環境污染損害費用為6000余萬元。姜堰區檢察院遂根據有關管轄規定,將該線索移送泰州市檢察院。
泰州市檢察院在履行訴前程序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5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的決定》《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方案》和《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實施辦法》的規定,就豐越公司、恒銘公司污染環境案向泰州市中級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中國新龍儲罐網網站免責聲明: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新龍儲罐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直接拔打0510-83314370聯系,以便本網盡快處理。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我們希望能為您提供更多更專業的滾塑聚乙烯儲罐和鋼襯塑防腐儲罐、鋼襯塑反應釜、鋼襯塑防腐化工設備等化工設備信息。
更多更專業的信息敬請瀏覽 http://www.cxbxgzhengfangui.com
相關標簽:南通兩化工企業污染環境案被檢方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南通儲罐,南通鋼襯塑儲罐,南通聚乙烯儲罐,南通化工儲罐,南通防腐儲罐,南通鋼襯PE儲罐,南通鋼襯PO儲罐,南通鋼塑復合儲罐,南通塑料儲罐,南通PE儲罐,南通鋼襯塑反應罐,南通鋼襯塑攪拌罐,南通化工設備,南通鋼襯塑防腐設備,南通環保設備,南通鋼襯塑管道,